| 安徽绩溪旅游网讯: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记者昨天从省物价部门获悉,我省已紧急转发了相关通知,同时我省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4分钱,我省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但居民生活等四类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安排,我省平均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4分钱(含税,下同),其中我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分钱。
我省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中小化肥企业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同时,我省还提高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4分钱。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可再生能源电价格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2厘钱,而中小化肥企业用电仍按每千瓦时1厘钱标准征收。
此外,还对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了调整,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电热锅炉及冰(水)蓄冷空调,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自愿申请原则执行分时电价。
销售电价结构上,归并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原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 |